1776年12月,70歲的班傑明·富蘭克林抵達法國巴黎,在戰場之外開闢第二戰場,為危在旦夕的美國獨立赢得最關鍵的盟友。
戰場之外的第二戰場
1776年7月4日,《獨立宣言》在費城正式通過。這份宣言宣告北美十三個殖民地不再承認英王統治,要以一個新國家的身份立於世界之中。班傑明·富蘭克林(Benjamin Franklin)不只是簽署者之一,也是《獨立宣言》起草委員會的成員之一。
然而,對英國而言,這只是一群殖民地叛民的公開造反。英國派出強大的海陸軍,开始鎮壓這場叛亂。1776年8月,英軍在紐約重創華盛頓的大陸軍。美軍一路敗退,新生的美國隨時可能滅亡。國會等不及了,立刻任命70歲的富蘭克林為秘密特使。1776年12月:富蘭克林冒著被英國海軍抓到會被絞死的風險,抵達法國巴黎,開始了他的外交斡旋。
從貧寒少年到印刷學徒
為什麼富蘭克林是危急時刻出使法国的不二人选?
1706年,富蘭克林出生在波士頓。他爸爸是個做蠟燭和肥皂的匠人,因為家裡太窮,他只讀了兩年小學,10歲就不得不輟學回家幫爸爸切蠟燭芯。
12歲時,他去哥哥開的印刷廠當學徒,他很想在哥哥的報紙上發表文章,但哥哥看不起他。於是16歲的富蘭克林用筆名「靜心·杜好(Silence Dogood)」,假扮成一個愛嘮叨、言詞犀利的寡婦寫稿,偷偷塞進印刷廠門縫。結果這些文章大受歡迎,全城都在猜這個天才作家是誰。
因為受不了哥哥的管教,17歲的富蘭克林憤而離家出走,隻身逃到費城。剛到費城時,他口袋裡只有幾個銅板,衣服口袋裡塞滿了髒襪子,手裡捧著三個大麵包在街上啃。他很快在一家叫凱默(Keimer)的破舊印刷廠找到了工作,因為勤奮、可靠、技術又好,他逐漸在費城印刷界嶄露頭角,甚至引起了賓夕法尼亞副總督威廉·基思(William Keith)的注意。
基思鼓勵他自立門戶,還承諾幫他出資、寫推薦信,讓他去倫敦購買印刷設備。富蘭克林滿懷希望坐船到了英國,才發現這些承諾幾乎都是空話:錢沒有,推薦信也沒有。18歲的他就這樣被丟在陌生的倫敦。
但富蘭克林沒有被挫折擊垮。他立刻靠印刷手藝找工作,在倫敦的印刷業中繼續學習。兩年後,富蘭克林回到費城,買下《賓夕法尼亞報》(Pennsylvania Gazette),把它辦成北美殖民地最有影響力的報紙之一。後來,他又出版《窮理查年鑑》(Poor Richard’s Almanack),用簡短、幽默又實用的格言,把勤勞、節制、守時和自我改良的觀念傳遍殖民地。他还推動公共圖書館、志願消防隊、學校、醫院和郵政改革,把自己的財富、名望和組織能力投入費城的公共生活。
到了42歲,富蘭克林覺得賺夠了錢,竟然宣布「退休」,把印刷生意交給合夥人,自己跑去搞科學研究。隨後他就做出了那個震驚世界的實驗,在雷雨天放風箏引電,證明了閃電就是電,並發明了避雷針。
因此,當富蘭克林抵達法國時,他不是一個無名的殖民地代表。他在歐洲早已有科學家的名望。他是少數能讓歐洲人願意坐下來聽美國人說話的人。
一位美洲紳士進入巴黎
當時的法國巴黎是整個歐洲的文化、藝術和時尚中心。在法國貴族和知識份子眼裡,北美殖民地就是個充斥著伐木工、農夫和沒文化粗人的「蠻荒之地」。他們原本預期看到的美國代表,可能是一個說話土氣、舉止粗魯、沒見過世面的鄉巴佬。
富蘭克林反其道而行。他拒絕穿戴歐洲貴族的華服與假髮,而是戴著一頂北美新大陸風格的浣熊皮帽子,穿著樸素的棕色外衣,戴著老花眼鏡。
法國巴黎的知識份子與崇尚自然主義的民眾瘋狂了。在他們眼裡,富蘭克林不是一個寒酸的殖民地老頭,而是古羅馬美德的化身、來自美洲荒野的「智者」與「啟蒙哲學家」。他的肖像被印在徽章、鐘錶和鼻煙盒上,成了當時巴黎最頂級的時尚偶像。
富蘭克林剛到巴黎時,英國大使在巴黎到處散布美軍戰敗的謠言,說華盛頓的軍隊已經徹底完蛋了。巴黎的貴族們跑來憂心地問富蘭克林:「這消息是真的嗎?」 富蘭克林沒有氣急敗壞地反駁,而是面帶微笑、慢條斯理地用帶有美洲口音的法語說:「Ça ira.(這會好起來的。)」
這句「Ça ira」不僅展現了他臨危不亂的優雅,後來甚至直接變成了法國大革命時期最著名的流行語與歌曲。他用這種泰然自若的風度,給了高傲的法國人一種「這老頭背後有大乾坤」的神秘感與安全感。
當時法國文化的最高神祇是啟蒙運動巨擘伏爾泰(Voltaire)。1778年,兩位當代最偉大的智者在巴黎科學院相遇。當時全場的法國貴族和學者都在屏息注視:這個美洲人要如何面對我們的文化教皇?
富蘭克林走向伏爾泰,兩人先是用英語交談,但全場的法國觀眾開始起鬨,高喊:「用德行與智慧的語言(法語)交談!」
這時,富蘭克林展現了無與倫比的禮貌與戲劇張力。他和伏爾泰用正統的法式社交禮儀熱烈擁抱並親吻對方的雙頰,伏爾泰隨後拉著富蘭克林孫子的手,用法語為他祝福:「上帝與自由。」
這一幕讓在場的所有法國人感動得熱淚盈眶。隔天的巴黎報紙瘋狂報導,稱這是「索倫(古希臘智者)與富蘭克林的擁抱」。富蘭克林用對法國文化教皇的極致尊重,瞬間讓自己融入了法國文化的最高殿堂。
富蘭克林在巴黎談了一年多,雖然法國民間很崇拜他,但法國政府(路易十六)很狡猾,他們一直不肯正式出兵,因為他們在等一個信號——「美國人到底能不能打?如果我出兵,美國人會不會隔天就向英國投降?」
戰場上的證據
1777年底到1778年初,華盛頓率領大陸軍在福吉谷的冰雪中咬牙死守。這期間,美軍在薩拉托加打贏了一場大勝仗,而福吉谷的大陸軍在極端絕望中竟然沒有散夥、沒有兵變,還被斯托伊本男爵練成了精銳。
富蘭克林得知薩拉托加的大捷以及華盛頓在福吉谷死守的消息後,立刻衝去見法國外交大臣,對法國人說:「你看,我們美國人絕對不會放棄!如果你們現在再不出兵,我們就要自己和英國和談了,到時候你們就失去削弱英國的最好機會!」
1778年2月6日:法國國王終於被說服了。富蘭克林與其他美國代表同法國簽署《美法同盟條約》和《友好通商條約》。法國正式承認美國獨立,並走向公開參戰。
法國隨後派出了由羅尚博伯爵(Comte de Rochambeau)率領的正規陸軍,以及德格拉斯伯爵(Comte de Grasse)率領的強大海軍艦隊前往美洲。正是這支法國海軍,在幾年後的約克鎮戰役中切斷了英軍的退路,最終奠定了美國獨立戰爭的勝利。
結語
如果說《獨立宣言》寫下了美國的理想,福吉谷熬住了美國的苦難,那麼富蘭克林在巴黎完成的,就是讓這個新生國家第一次真正被世界看見。
美國獨立,不只是戰場上的勝利,也是一場外交上的勝利。而這場外交勝利的背後,站著一位從蠟燭鋪和印刷廠走出來的美洲紳士。他曾把雷電引向大地,最後又把法國的力量引向了美國獨立的戰場。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