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026年10月05日訊】(記者季薇報導)一個人可以在一個地方生活近30年,卻未必因此擁有一個法律上永遠屬於自己的「家」。
2025年12月16日,王秀坤(Xiukun Wang,音譯)按照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(ICE)的通知,前往洛杉磯辦公室報到。
這個1956年出生於中國的女子,已經在美國生活了近30年。她有自己的生意,繳稅,會去教堂,也一直按照移民監管要求生活。
但那一天,她被ICE重新拘留,送進了移民拘留中心。
已經失去中國國籍
1992年,她取得塞拉利昂(Sierra Leone)國籍。由於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,她也因此失去了中國國籍。
可是,她並沒有真正生活在這個西非國家。法院記錄顯示,她當年只在塞拉利昂停留約20天,此後沒有再前往或居住於當地,也沒有家庭或其它聯繫。
1997年5月,她持非移民簽證進入美國。
她曾經申請庇護,但因前任律師的疏忽,1999年,移民法官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,對她下達驅逐令。2008年,她被ICE拘留了約9個月。
2009年獲釋後,她一直接受ICE監管。法院記錄顯示,多年來她遵守監管條件,也一直公開生活在社區中。
直到2025年12月16日,她只是按照ICE的通知去報到,卻再一次失去了自由。
送出美國 她能去哪?
王秀坤被拘留後,她的律師曾向ICE詢問,是否出現足以撤銷她原有釋放安排的重大情況變化,以及她是否有很大可能在可合理預見的未來被遣返。
ICE遣返官回覆稱,中國和塞拉利昂目前都在向本國國民或公民簽發旅行證件;由於王秀坤持有中國和塞拉利昂兩國護照,預計可以取得旅行證件。
隨後,王秀坤向聯邦法院提出人身保護令申請。
法院指出,ICE並未提供事實依據支持這一說法;王秀坤當時已沒有中國護照,因為她取得塞拉利昂國籍後已失去中國國籍;此外,她與中國和塞拉利昂兩國都沒有聯繫。
2026年8月19日,法院裁定,ICE在沒有事先通知和給予申辯機會的情況下重新拘留她,違反正當程序。
法院要求,如果政府今後要再次拘留她,必須先進行拘留前聽證,並提出明確且令人信服的證據,證明她存在逃亡風險或危險。+





